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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之治逐“绿”而行
——忻州法官聂瑞婷的生态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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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日报 》( 2025年04月17日 第 03 版 )
聂瑞婷
本报记者常晓蓉为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2021年1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负责集中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管理。聂瑞婷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一分子,深知自己肩负的不仅是职责,更是对家乡土地的深情与担当。她穿梭于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坚守在法庭之上与案卷之中,与同事们用法律的智慧为忻州的山川大地“把脉问诊”,为受损生态“对症下药”。她先后两次荣获该院“优秀公务员”、三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获得嘉奖一次。环境资源审判庭也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
一路破茧的逐梦之行
初入法院,聂瑞婷所学专业和工作实际的差距很大,常常让她手足无措。“其实我本科学的是会计。”她笑着回忆那段青涩时光。2007年,聂瑞婷成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书记员,陌生的环境和满是法律术语的卷宗让她心里直打鼓。聂瑞婷坦言,专业壁垒带来的挫败感,让她一度怀疑自己的选择。好在,时任书记员办公室主任的前辈成了她的“引路人”。这位前辈常和她唠家常、谈工作,还语重心长地对她说:“小聂啊,法院是个大舞台,光当书记员可不够。你得往审判业务上靠,多学点东西,充实自己。”聂瑞婷把这话记在了心里,就此暗下决心,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为自己的未来创造更多可能性。
不久后,因工作安排,她调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开启了一段与文字为伴的材料写作生涯。研究室的工作复杂又繁琐,但她却在文字堆里磨砺出了耐心和细致。其间,由她主笔撰写的《在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法官培养问题研究》荣获全省法院司法研究课题成果优秀奖。也是在这一时期,聂瑞婷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成功拿到了迈向法官职业的那把关键钥匙。一晃到了2019年,凭借这些年积累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聂瑞婷通过第2批员额考试成为了员额法官。如今再翻看当年写满注释的法律笔记,她笑着说:“那些被法律条文‘折磨’的夜晚,才是我真正的入行仪式。”从懵懂的书记员起步,在岁月的磨砺中逐渐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法官,这一路走来,她靠的不仅仅是机遇的垂青,更是深藏于心、永不言败且勇于探索的坚定力量。
有尺度有温度的生态守护之路
当法律的戒尺与生态的温度相遇,司法便长出了根系,扎进泥土,开出希望的花。
“我哪知道那片野草地不能动?”庭审时老张反复念叨。2023年5月,老张发现老家忻府区三交镇某村有片未开垦的草地,心想种庄稼能增加收入,便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租用挖掘机将草地挖平,改造成耕地。结果,这片草地的植被被彻底破坏,失去了原有的生态功能。忻府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老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两万元,并责令其修复草地、在忻州市级媒体公开道歉。老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主审法官聂瑞婷在查阅案卷和询问老张时发现,他在一审期间就主动对草地进行了修复。经过一年的生长,草地已基本恢复原貌。聂瑞婷认为,按照恢复性司法理念,老张的修复行为可以作为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应予以从轻考虑。在合议庭讨论时,聂瑞婷说:“恢复性司法不是冰冷的数字,这片草地重新长出的草,就是老张的悔过书。他虽然触犯了法律,但主动修复草地,还公开道歉,说明他有悔改之意。”最终,合议庭综合考虑老张的修复行为、自首情节和公开致歉等情况,决定对他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最终的判决书落锤时,老张流泪了,对着法官深深鞠了一躬。
“光会判案子不算本事,得让判决书成为村民‘修复生态的种子’。”聂瑞婷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面对环境资源案件的复杂性,她像钻研会计报表一样拆解环境案件的“数据密码”。普法不是喊口号,而是让法律成为人们心中的“生态指南针”。她常在法治宣传活动现场,拿着案例手册给村民讲解:“这片草地不是谁的地,它是鸟儿的家、虫儿的窝,也是我们子孙后代的未来。”她的努力让越来越多的村民意识到,保护环境不是额外的负担,而是生活的必需。
如今,忻州的山更青了,水更绿了,聂瑞婷的脚步却没有停歇。她依然穿梭在田间地头,在案卷中寻找生态修复的答案,用法槌敲开人们心中的生态意识之门。她知道,守护绿水青山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接力赛,而她愿意做那个永远奔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