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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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晚报 》( 2026年01月21日 第 02 版 )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不断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近日,我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扩大和放松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推出更多便民服务举措。

住房公积金归集方面:灵活就业人员新设立账户时,需提供本人社保参保缴费相关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职工购买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所提供的购房资料由5年以内调整为8年以内;购买住房时,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和子女可同时提取各自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对购买的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金额在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基础上不限次数;职工在我市各县(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居民家庭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含已确权颁证的)不计入城市住房套数查询认定范围。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对购买“好房子”建设试点项目的居民、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8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30%(即104万元);2025年12月10日(含)之前发放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可以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时,须提供至少近6个月与公积金缴纳时限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最高贷款年龄期限随之延长,所申请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