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建国辞去忻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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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日报 》( 2026年06月25日 第 03 版 )

(2026年6月24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建国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忻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