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毛主席路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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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日报 》( 2025年06月27日 第 03 版 )

繁峙县毛主席路居馆位于该县东山乡伯强村。1948年7月8日,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从陕西延安转移至河北西柏坡途中路居此地。当日,毛泽东接见了村民代表,听取了当地土改斗争工作汇报,夜间毛泽东在这里写下《再克洛阳后给洛阳前线指挥部的电报》。

路居馆坐南朝北,南北长22.99米、东西宽18.15米,占地面积约417.27平方米,创建年代不详,现存建筑为民国时期遗构。院子为一进院布局,南房为毛泽东居室。南房面宽三间,进深四椽,五檩前后廊式构架,单檐硬山顶。

该路居馆保存完好,基本保持了原状,它以实物记载了解放战争、红色革命的历史,是我党艰苦奋斗的实物见证,再现了毛泽东等党中央领导同志在艰苦年代的奋斗历程,具有重大的历史教育意义。2004年被县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7年6月6日,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5月揭牌成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21年11月2日,省政府公布为山西省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七十六条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应当与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拣选掺杂在金银器和废旧物资中的文物。拣选文物除供银行研究所必需的历史货币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留用外,应当移交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移交拣选文物,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六章文物出境进境

第七十七条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依照本法规定出境展览,或者因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出境的除外。

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七十八条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