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生育津贴“直付个人”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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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日报 》( 2025年06月23日 第 01 版 )

本报讯 (记者刘鑫林)忻州市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学习教育,将其作为改进作风、服务民生的行动指南,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育津贴发放手续繁、时间长、效率低等急难愁盼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推动实施了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重大革新。从今年5月起,全市女职工生育津贴全面推行“直付个人”模式,彻底告别需经“单位中转”的繁琐流程,让政策红利更快速、更直接惠及参保职工。

改革直击痛点,践行务实为民作风。以往生育津贴需由单位申领、接收后再转拨给个人,环节多、耗时长,不仅增加单位负担,还存在津贴被截留、女职工权益受损的风险。为解决这一民生痛点,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积极出台政策文件,明确从今年5月1日起,生育或计划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全部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对5月1日前的历史业务,则分类施策:单位已垫付产假工资的,生育津贴仍发放至单位;单位未垫付产假工资的,则直接发放给个人,既保障了公平,又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

技术赋能流程再造,提升经办服务效能。为确保改革顺利落地,市医保部门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对本地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实现了生育津贴“即申即享”的关键突破。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其生育信息将自动上传。用人单位仅需提交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及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信息,经办机构即可通过系统高效审核,直接将津贴拨付至参保女职工账户,大大简化了流程、减少了人工干预环节。同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参保缴费信息准确;强化与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协作,保障生育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为精准高效发放生育津贴奠定了基础。

改革成效显著,民生福祉持续增进。这一深化作风建设、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迅速惠及参保群众。数据显示,截至5月9日,市本级已有11名女职工通过新方式便捷地收到了总计22.46万元的生育津贴。改革带来的多重红利正在释放——参保女职工满意度显著提升,津贴发放周期大幅缩短,资金安全直达个人,有效维护了女职工权益;企业负担切实减轻,单位无需再先行垫付产假工资,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也有利于减少潜在的劳资纠纷;社会效益积极显现,政策为生育家庭提供了更及时有力的经济支持,缓解了生育经济压力,是忻州市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实践。

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变革,是医保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的深化之举。未来将继续聚焦服务堵点和群众需求,把精简流程、提质增效贯穿工作始终,确保每一笔民生资金都承载着政策的温度与速度,真正达到便民惠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