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功夫更在“三·一五”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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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日报 》( 2025年03月17日 第 02 版 )
“刷单返利‘柚’惑大,一夜暴富是陷阱”“超低利息是骗局,仔细研读条款明”“电话办案‘蒜’了吧‘,配合调查’不要听”……每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融机构都竞相开展各式各样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元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防范金融陷阱的能力。
对于大多数普通金融消费者而言,金融领域专业性、复杂性较强。随着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和数字金融的蓬勃发展,金融消费者更加容易接触到多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但与此同时,一些违法违规手段也更加复杂和隐蔽——有“高息诱惑”陷阱,有精心设计的“套路贷”,还有泄露客户信息的黑幕,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在上述背景下,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迫在眉睫。这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能仅靠“3·15”时点进行打击或对个案的曝光,而是需要织牢织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首先,要让监管“长牙齿”。近年来,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事件又有了新表现——隐藏在合规下的“套路贷”时常出现、购买的银行存单其实是保单、斥巨资投入的养老公寓却突然爆雷……对于这些问题,监管部门既要练就“火眼金睛”,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精准打击跨区域、隐蔽性侵权行为,又要让不法行为得到应有惩戒,尤其要对典型、恶意行为予以严惩,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其次,要让消费者好维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会遇到“踩坑”现象,但更害怕的是投诉无门或维权成本过高。尤其是个人维权面临着信息不对称、专业知识不足和维权耗时耗力等多重问题。面对这些挑战,既要有法可依,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特别是要明确责任,划清权责属性,避免“无人解困”,又要畅通投诉、司法等渠道,避免让消费者在投诉时“只得到机械式回复”却不解决实际问题,甚至因为高昂维权成本而无奈放弃。
最后,要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消费者受限于金融知识不足、对诈骗新手段认识不深、对打包上链的金融产品理解不够,再加上一些给予“小恩小惠”的线下活动诱惑,很容易成为金融诈骗的目标。对此,监管和业内都非常重视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金融消费者教育除了“3·15”,功夫更应在日常。一方面,金融机构的一线工作者要关注客户的一些异常行为,比如非常规的转账或取现等,应及时沟通并提示风险;另一方面,要在日常工作和服务中多与老年客户沟通,对网点进行适老化改造,让客户享受到更温暖的金融服务。当然,让消费者树立基本的风险防范意识只是基础,还应广泛提升国民的综合金融素养。不仅要引导消费者做到“不被骗”,更要让他们学会关注自身收支平衡、金融韧性,提升财务规划意识和金融工具使用能力。
总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关乎每一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乎金融市场的稳定繁荣,更关乎社会的和谐安宁。在这场持久战中,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各界必须凝聚起强大合力,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持续织牢织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唯有如此,才能让金融真正成为造福民生的“及时雨”,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在金融活动中获得安心、放心和舒心。(据《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