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忻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登宇同志辞去忻州市政协副主席、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政协第四届忻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29日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和本人申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忻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同意黄登宇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政协忻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报政协忻州市第四届委员会下一次全体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