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小额信贷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12月24日

本报讯 今年以来,保德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和两个6号文件(银保监发〔2021〕6号、晋银保监发〔2021〕6号)要求,积极推进实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加快处置存量风险,持续优化服务体系,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满足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产业的信贷需求,实现应贷尽贷、能贷快贷,提前完成了全年计划投放任务。

该县根据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统计,截至11月30日全县脱贫小额信贷投放3403.25万元,完成率121.54%;贷款户达到732户;贷款余额3187.36万元,逾期率0%;风险补偿金总额2942万元;前三季度贴息89.95万元,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全县建立了“高位推动、双基联动、多方互动”小额信贷工作机制,制定了《保德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分解了小额信贷投放、管理任务和责任到乡镇、到金融机构,形成了上下联络顺畅、左右衔接有序的良好工作格局,金融政策宣传、小额信贷投放等金融服务扎实有效开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此外,该县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严把投放关、监管关、还款关,加强脱贫小额信贷全过程管控,严防违规操作、贷款逾期等不良风险。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放贷政策,做实贷款“三查”,避免向不符合条件、没有还款能力的申贷户发放贷款。各乡镇配合银行做好贷款户风险评估,严禁“户贷企用”,贷款全部用于种植、养殖、加工和其他服务业,确保信贷资金效益。同时全面监测投放情况,强化风险防控预警,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小额信贷安全。(韩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