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王珍参加

2021年08月28日

本报讯 (记者康素芳)8月25日至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珍,副主任魏广才、王月娥、王继明、李德新、孔保宝、武新亮及秘书长张兰军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赵新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硕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东曙及市纪委监委、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出席3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1-7月份全市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2021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査组关于《防洪法》《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城管局、市外事办、市信访局局长(主任)的专项履职报告。会议认为, 听取专项履职报告是创新任后监督方式、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的有益探索,是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有效途径,本届常委会实现了听取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项履职报告的全覆盖。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法制委负责人关于《忻州市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忻州市农村自建房屋管理条例(草案)》《忻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研究意见报告、审议结果报告,对三部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修改意见。会议要求尽早开展修改、论证工作,尽快完成三部条例草案再审前的准备工作。要精心打磨、精准施策、精益求精,提升立法质量,以高质量立法助推社会治理,制定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良法。

会议还听取了市委常委、副市长赵新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硕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东曙关于提请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拟任命人员作了任职发言。王珍向表决通过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任职前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林武书记在省十三届人大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服务和促进转型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为推进忻州全方位高质量赶超型跨越式持续发展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