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1日
本报讯 近日,经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公共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城市管理局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我市有关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逐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区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公共机构新增或者更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时,应当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二是大力推行绿色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鼓励废旧家具修复使用,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或者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家具不得进行回收,应当通过调剂使用、交易、捐赠等方式处置;确经科学评估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由有资质的环保回收机构回收处置。
三是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研究制定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措施,积极开展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品宣传推广活动,督促指导本县(市、区)、本部门党政机关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逐步推动医院、学校、场馆等公共机构的食堂、服务接待等场所不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2021年底前,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是进一步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宣传贯彻执行《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抓好餐厨垃圾源头减量, 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剩莱打包” 等措施,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以适当方式通报餐饮浪费典型案例。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五是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广泛动员组织各级公共机构开展“五个一”(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志愿服务行动,鼓励建立志愿者线上招募、交流平台,统一使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标识,努力营造“志愿者示范先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借鉴全国“46城万人志愿者”活动经验做法,选树一批优秀志愿者,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全面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万人志愿者”活动。
六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各级机关事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制定示范点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对照《山西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在机关、 医院、学校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中遴选建设一批有特色、可示范、见成效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带动本地区整体工作提升。支持鼓励示范点在投放制度、激励机制、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大实践探索力度,宣传推广示范点经验做法。实施动态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最大程度发挥示范点效能。 (记者 张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