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4月26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04月28日

任命:

刘泳江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张高锋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连林梅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张 亮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彭素军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高锋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刘泳江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郎丽英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梁晓峰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连林梅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张 亮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