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忻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4日政协第四届忻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02月25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忻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王建廷主席代表政协第四届忻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