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
因工作需要,贾玲香请求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贾玲香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