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有价 损害担责

市生态环境局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2020年07月27日

本报讯 (记者张剑雄)7月22日到24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视频培训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4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忻州分会场参加培训。市生态环境局14个县(市、区)分局设立了分会场,同步参加了会议。生态环境部的会议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落实培训内容和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全力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强调,此次培训参训人员多、覆盖范围广、培训内容全。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分管同志及同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生态环境立法、司法鉴定及审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展及典型案例等,覆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流程,对市、县两级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为相关工作人员开拓全局视野、掌握有效办案措施提供了极佳的机会。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改革推进力度,积极借鉴其他地市的成功做法认真探索适合本地的案件办理模式。对已经开始查办的案件实行清单式调度,定期汇总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对已经掌握的案件线索及时跟踪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通过及时总结归纳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向全市推广,并进一步上升为制度,指导更广泛的案件办理,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