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0日
本报讯 为了更好地推进《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下称《规定》)在全市有效实施,忻州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市情,多举措推进《规定》贯彻实施。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让市民清楚《规定》的立法精神,了解《规定》的重点内容,抵制随地吐痰行为,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全面提升文明水平。
二是落实执法责任。一方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持续抓好普法工作,另一方面制定出台实施性配套文件,落实落细举措,做好执法工作。
三是助力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把宣传贯彻《规定》与全市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有机结合起来,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治理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体系,纳入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忻州文明城市品位。
四是严格规范执法。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贯彻教育、引导与处罚相结合,加强对城市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随地吐痰违法行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五是构建长效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格局,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机制。 (王文平)